學誠電腦短期補習班、崴爾斯美語短期補習班 未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事宜,北市府發布消費警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發稿單位:消費者保護官室
聯絡人: :謝孟麗
聯絡電話:1999(02-27208889)轉2124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日針對臺北市私立學誠電腦短期補習班(下簡稱學誠電腦補習班)、臺北市私立崴爾斯美語短期補習班(下簡稱崴爾斯美語補習班),屢次藉故拖延學員申請退費、對於進行消費申訴之學員不予妥善處理或是達成協議後遲未退款等,漠視消費者權益情形,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小心確保自身權益。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指出,102年學誠電腦補習班(與學承電腦補習班、學城電腦補習班等,均屬同一系列)共遭到消費者申訴83件,而崴爾斯美語補習班(與威爾斯美語補習班,屬同一系列)共計38件。又本府教育局於102年12月26日及103年1月13日,分別對學誠電腦補習班(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47巷1號3樓)、崴爾斯美語補習班(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1段58號1-2樓)因上開事由,以違反「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48條規定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立案短期補習班違反法令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各處以停止招生3個月之處分(學誠電腦補習班停止招生至103年3月27日止、崴爾斯美語補習班停止招生至103年4月13日止)。另103年截至2月18日止,消保官室已收到學承電腦補習班消費者申訴24件,威爾斯美語補習班(含崴爾斯美語補習班)則有13件,其爭議案件有上升趨勢。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進一步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及第5條等相關規定,業者就其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並應致力於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使消費者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而該補習班與消費者簽訂契約前未充分揭露相關補習訊息,與學員發生相關消費爭議案件時,對於學員之消費申訴程序,不僅沒有主動聯繫配合,亦無法積極妥善處理,實有損消費者權益,因此呼籲消費者在選擇補習班時,應特別審慎挑選,對於漠視消費者權益之業者,應避免前去消費,以免權益受損。
另陳信誠還表示,消費者對學誠電腦短期補習班、崴爾斯美語短期補習班相關系列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6169(外縣市請撥:02-2725-6169)查詢,消服中心及消保官室將會提供相關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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