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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爾科技(Tutor Well)研商會議結論出爐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聯絡人:黃國源
  • 聯絡資訊:27208889轉3443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於29日召開微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微爾科技)與消費者消費爭議協商會議,會議結論有下列幾點:

 

一、消費者係利用刷卡分期繳款者,得向發卡銀行申請列為「爭議款」,發卡銀行依信用卡爭議款調單處理程序通知收單銀行,由收單銀行向歐付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歐付寶)取得刷卡學員契約書及上課時數等資料後,收單銀行將此資料交付發卡銀行,再由發卡銀行與刷卡消費者確認後進行扣款程序,並透過收單銀行,由歐付寶返還未上課程款項,亦即消費者僅需辦理爭議款程序,後續契約及上課資料由銀行、歐付寶與微爾科技確認,相關資料銀行會與消費者再行確認後計算應收或應退費用。另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信資融)同意於105年5月8日前暫不向未上完課程的學員催繳款項,此期間亦不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二、遠信資融承諾不會將貸款債權讓與第三人,並提供消費者查調貸款明細及尚未繳納金額等資料,消費者可電洽02-2950-0200客服專線索取。

 

三、微爾科技代表表示儘速於105年2月5日前恢復網站中線上查詢及下載上課資料服務,開放期間至少2週(農曆年假期間不計入)。聯絡電話:02-2370-1470

 

四、申訴人要求遠信資融與微爾科技儘速針對債權債務關係協商,協商結果,由微爾科技或遠信資融以適當方式公告。

 

五、消費者如對遠信資融或銀行所提供之上課時數資料有疑義無法達成共識時,請另案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各地方縣市政府進行個案協商。

 

六、微爾科技承諾不會更改伺服器內容,如有更改將負刑事責任。

七、消費者得自行對微爾科技或遠信資融提起民事及刑事相關訴訟。消費者如主張微爾科技、遠信資融或銀行應予退費,後續由北市府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議商請民間消保團體代為提起團體訴訟,相關訊息另行公告週知。


何修蘭主任消保官進一步指出,若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的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