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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品牌「MINOU」公告停業 消保官籲會員如不接受課程轉換方案請儘速申請信用卡爭議款或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聯絡人:張峻溢專員
  • 聯絡資訊:02-27208889轉1027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1)日發布消費警訊指出,台灣喜成美的事業有限公司所營美甲、美足保養品牌「MINOU」於去(112)年12月間起無預警停業,經北市府法務局消保官與衛生局請業者到府調查說明及提出解決方案,業者昨(20)日在臉書官網公告課程殘值轉換方案,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如不接受業者所提方案,可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信用卡爭議款或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


       法務局說明,MINOU品牌營運美甲、美足等保養課程,於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共設有5家門市,業者於去年12月15日無預警宣布暫停營業,影響全國約1萬2千名會員權益,北市迄今已受理42件消費申訴,經北市府衛生局函請業者到府進行說明及提出解決方案,業者昨(20)日於官網公告有課程殘值的會員可轉換至其他美容集團之課程繼續使用,並提供會員查詢原課程所餘殘值。


       消保官指出,業者提供其他業者的課程轉換方案,僅是提供多一種解決爭議的途徑,會員仍可考量自身情況是否同意接受。若不接受新課程轉換方案的會員,以刷卡方式購課者,可洽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惟請注意信用卡爭議退款有期限限制,需於業者無法提供服務(如停止營業)日起120日內,且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交易清算日(約為刷卡日後3至7日)起算之540日提出申請,提醒消費者把握信用卡規範期限,儘速洽詢發卡銀行提起爭議帳款賠付申請[信用卡爭議款申請小撇步];若無法提出信用卡爭議款或以現金方式購課者,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詳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總覽/民事/支付命令,及便民服務/書狀範例/非訟/非訟支付命令),或採訴訟程序請求。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及相關協助,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