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關於VOLVO車輛MPS6變速箱瑕疵消費爭議協商處理結果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聯絡人:王志仁
  • 聯絡資訊:(02)27208889轉4546

  針對國際富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業者)代理之VOLVO汽車MPS6變速箱瑕疵消費爭議一案,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於108年4月23日上午邀集業者與消費者召開消費爭議協商會議,會中申訴人訴求及消保官建議事項,經業者攜回研議後,函覆本局並於其官網公告優惠性關懷維修專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業者公告之優惠性關懷維修專案如下:

  1. 2015年及之前出廠之XC60 及其它配備有MPS6變速箱之車款,凡  進原  廠經銷體系檢查後,經確認有MPS6變速箱故障者(包含先前曾在其他保養廠辦理MPS6變速箱之維修,但維修完畢後再次出現問題者),從新車掛牌日起算,提供7年(包含原有保固期間在內)或16萬公里(以先到期者為準)之免費換修MPS6變速箱相關零組件活動。
  2. 零組件範圍包含MPS6變速箱之離合器套件、變速箱控制系統、變速箱總成。
  3. 針對不符合本專案資格之車輛,如進原廠經銷體系檢查後,確認有MPS6變速箱故障者,將針對車輛狀況提供維修服務及必要之善意維修折扣。
  4. 本專案不含括在上述期限內,之前已修復變速箱之費用申請或退還。
  5.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認定本案並無重大通案性危害汽車安全性之疑慮,無須辦理車輛召回事宜。詳細內容請洽該公司。(官網網址 https://www.volvocars.com/tw,服務電話:0800-406-080)
二、本局消保官請業者研議「除業者提出之掛牌日起算出廠超過7年或16萬公里之車輛方案外,建議使用MPS6變速箱之車輛,無論掛牌日,自108年4月9日開始1年6個月內出現問題的車型提供延長保固。」及「維修期間須提供代步車或每日(含假日)800元代步費。」兩點意見,業者函覆表示,其所提供之優惠性關懷維修專案已相當實惠,實難同意配合辦理。

三、另消費者所提訴求,業者函覆表示,有關「自購2年延長保固應自被申訴人承諾之保固期間後延長計算」,此為產險公司推出之保險產品,並非業者之原廠保固方案,故難以將該2年期間加計於優惠性關懷維修專案期間。

四、消費者對於業者之處理結果如有不接受者,得申請調解,或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49條及第50條規定,由20人以上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方式,請民間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團體訴訟,或依消保法第54條規定提起消費集體訴訟。